发布时间:2024-10-03 来源:武装部 浏览次数:次
一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、法令。研究制定加强后备建设的对策措施。 二、做好兵员动员工作,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。 三、结合征兵宣传工作,做好兵役法规宣讲、征兵政策解读等工作。 四、负责军事兴趣类社团的管理,指导军事兴趣类社团的活动开展,做好兵员预征预储工作。 五、负责学校国防教育日常工作,协助地方有关部门抓好全民国防教育。 六、根据上级有关学生军训工作的指示规定,指导完善本校学生军训计划,指导学生军事训练及有关国防教育课程。 七、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,组织对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培训和指导,组织军事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。 八、负责全校转业、复员退伍军人的有关事宜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。 九、搞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、退伍军人预备役统计核对工作。 十、负责军事训练器材、设备的管理和国防活动安全预防事故工作。 十一、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本级党委、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。